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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鐘看懂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發布單位:政風室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草案於107年5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07年6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總統令公布,依同法第23條規定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107年12月13日)施行。

107年12月13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新法全面上路12類公職人員為規範對象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亦有適用何謂利益衝突知有利益衝突時要迴避禁止假藉職權圖利及請託關說交易或補助行為:停看聽受調查對象有配合調查之義務違反利益衝突之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