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桃園縣因應土地公告現值調漲 放寬3項福利津貼之不動產審核標準

  • 發布單位:社會救助科
  • 聯絡人:葉姝君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轉分機6402
  • 資料提供單位:社會局
  • 上版日期:103-07-07

針對民眾因土地漲價,而喪失福利身分影響生活的問題,桃園縣長吳志揚表示,已注意到這個問題,特別指示社會局研議放寬原具102年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及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等3類請領津貼對象,若戶內人口之土地、房屋無異動,且未超過本縣土地公告現值增加幅度者,可保有原來補助資格。

社會局陳仲良局長表示,103年因不動產公告現值調整(10.85%),致原可請領者因而不符合津貼請領資格共計60件,如申請人不動產調福未超過上述標準,由社會局主動進行清查並追溯103年1月生效,並保有原來福利身分,以維護經濟弱勢鄉親之權益。

領有中低收入老人補助的王老先生表示,「祖先留下一些共業土地,不能吃也無法變賣,卻因此被取消福利資格,導致生活困難。幸好政府有看到我的困難,讓我能繼續領中低收入老人津貼…」。吳縣長也特別期勉縣府同仁應主動發現問題並積極保障弱勢民眾應有權利。